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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活动

  5月26日,法学院于西校区10#C524举办本学期第三次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活动,学院特聘请督导员李海英教授、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商学院副院长匡萍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晋、法学院院长杨道波担任指导专家。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帮助青年教师尽早站稳讲台,夯实教学基本功,展现青年教师教学风采,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本次活动中七位青年教师按照抽签顺序,展现了各自的授课内容和教学设计。其中,左倩玉授课选题恰当,内容丰富,层次清晰,她利用案例向学生从不同方面对课程重难点问题加以阐述,通过互动及时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在教学过程中自然引导学生对“法”进行深入思考。同时,宋菲以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相对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依托相关法律法规为教学内容提供理论依据,深入浅出地讲解表见代理制度的基本要义,针对“本人与因”这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中的重大争议,宋菲从正反两面展开论述,表述流畅,逻辑缜密。其他老师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教学内容。

  授课结束后,李海英、匡萍、刘晋分别就青年教师现场授课情况进行了专业点评。他们表示,各位青年教师精神振奋,参与热情高涨,令人感动。但是也就各位老师在授课过程中的瑕疵分别进行了指导,李海英教授把本次青年教师的授课表现分为了三个分数段,分别就不同的分数段的老师就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进行了指导;匡萍就年轻教师的授课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刘晋就讲台站位等教学基本功进行了针对性的点评和指导,并特别指出授课要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朝精细化发展。法学院院长杨道波从教案、课件、案例的穿插运用等方面重点阐明教学设计的知识性、逻辑性和重要性。

  副院长刘海江作此次活动总结,指出学院将继续督促青年教师端正教学态度,规范教学设计,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此次活动有利于青年教师学习优秀教学经验,完善教学技能,增强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法学院持续提升教学质量,帮助青年教师尽早站稳讲台,打造法学院青年教师品牌。

  (审核 刘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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