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聊城大学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赵长林,聊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富彬出席仪式。校服务社会处、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学院部分骨干教师,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受聘实践导师参加仪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邢文革主持仪式。
双方一致同意将在课题攻关、卓越检察官培养、理论研讨、案例库建设、学术交流、培训练兵、专家咨询、双向互聘、学生实习等9个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外脑”在破解疑难案件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干警知识结构;将国家检察官培训学院山东分院聊城校区建设成集理论研究、实践教学以及就业实习为一体的综合基地,建立常态化、规范化交流机制,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贾富彬对聊城大学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加强检校合作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法学理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相互动的有效路径,是实现聊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助推动力,是推进检校双方合作共赢的具体实践,对共同培养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赵长林介绍了聊城大学建校和发展历程。他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对以往友好合作的肯定和总结,对促进法学教育与检察实务的良性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为聊城检察事业发展奉献智慧与动力,提高聊城大学法学教学和研究水平。希望双方今后在加强应用理论研究、教育培训、互聘互派、实践教学等方面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双方共同为“聊城大学校外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分别为受聘学校客座教授、实践导师,受聘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本次签约活动,是我校服务社会工作的又一次拓展,对于推进我校法学学科的融合发展以及应用型的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审核 杨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