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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被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名单。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聊城大学被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原则上以高校为依托单位,旨在进一步促进高校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体系健全、机制创新、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成效显著的示范性平台。基地要求出台覆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过程的、较为完备的系列政策制度,建立专门负责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机构,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平台,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且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明显。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出台多项举措促进政产学研融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紧密围绕学校部署,多种渠道推介我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后,学校将对标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监督检查和考核要求,在体制机制建设、转移机构设立、专职服务人才队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等方面工作开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情况做好工作。

  (审核  丛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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