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新春佳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村民禁燃烟花爆竹的意识,聊城大学法学院2021级4班团支部于2022年1月21日在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大西牛村特此开展了以“禁烟花爆竹,创文明乡村”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希望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提高乡村村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的警惕性,提高居民的环境治理参与意识,加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
(审核 刘洁)
值此新春佳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村民禁燃烟花爆竹的意识,聊城大学法学院2021级4班团支部于2022年1月21日在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大西牛村特此开展了以“禁烟花爆竹,创文明乡村”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希望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提高乡村村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的警惕性,提高居民的环境治理参与意识,加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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