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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要求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3月17日,院团委、学生处下发通知,要求全院各级团组织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本次活动自3月22日起,为期近10个月,将分为“全面动员”、“全面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通知要求各系在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党员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院团员青年,围绕校园文明建设这一中心,认真学习校纪校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则,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校园文明评估”和“25年校庆”等重大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实际行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和25年校庆献礼。

    活动结束时,院团委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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