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5日召开的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院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副部长吕福源向我院代表颁发了奖牌。
我院历来重视卫生保健工作,从1997年以来,先后下发了《聊城师范学院传染病管理暂行规定》、《聊城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卫生防疫工作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校医院的管理给以具体指导。从98年起,又在校医院实行了工资总额含量包干的试点,校医院也在改革中通过内涵发展,购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并增加了服务科室和服务项目,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1998年聊城市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计,校医院为我院节约公费医疗费120多万元。
以校医院为主的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和赞扬,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1998年,我院被省教委、省体委、省军区联合授予“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这次获得的“全国体育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是我院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