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我校《聊城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校工会组织开展了我校“第八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对2015至2017年间涌现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予以表彰。
根据《关于表彰第八届聊城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聊大委[2017]58号)规定,经各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并公示,职能部门审核,校评选委员会评选、公示,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6个单位获得“聊城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吕艳丽、刘子亭、匡萍、华敏、宋颖、李志岭、邹庆国、柳锦、赵岭、龚树文10名教师获得“聊城大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可信性,本届评选有两大亮点:一是增加初审环节。校工会委托校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和学工处等部门对汇总的单位和个人材料进行违纪违规等情况“一票否决”,有3个单位未能通过审核;二是增加公示环节。学院推荐情况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工会,学校评审委员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常委会。
近年来,校工会充分发挥四项基本职能,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有效途径,以教育和引导为前提,以开展评选活动为载体,以弘扬先进典范为手段,以服务教育教学为目标,不断树立典型,宣传榜样,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