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优化规范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日,法学院按照学校教务处安排部署,实施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全面对标新时代高素质法学人才要求,对所设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系统修订。
为确保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质量,提高培养方案的科学化水平,7月25日,法学院组织召开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邀请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侯学勇、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肖丽梅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张百灵等专家学者,对培养方案修订稿进行深入论证。法学院相关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参加论证会。
会上,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负责人介绍了修订工作的整体思路和总体情况,就培养方案修订稿作了具体说明。与会专家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从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素质要求、主干学科和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和修读要求及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论证,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建议。
下一步,学院将严格落实学校总体要求,认真分析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学院实际和专业特色,进一步做好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立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构建适应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