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地理与环境学院于4号实验楼107会议室召开了教职工师德教育报告会,邀请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金菊作专题报告。地理与环境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高桂银,院长张保华,副院长董杰,院长助理翟胜以及全体教师参加本次活动。
围绕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背景、内容、实施和建议四方面,姚金菊详细阐释了新时代教育初心的“ 五个新”,即新高度、新精神、新要求、新措施及新机制。针对法律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内容,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姚金菊从法治思维、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三方面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并结合具体案例,从《教师法》入手阐述了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要贯彻的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聊城大学章程,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最后,姚金菊特别强调,每一位教师都应当积极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提高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使教师们深入了解了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法律,进一步规范了自身行为准则,为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奠定了基础,树立了良好的师德师风。
(审核 张秀荣)